有限公司(A公司)股東決定
(僅供參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規定, 有限公司(A公司)股東 決定如下:
一、同意 有限公司(A公司)擬分立新設
有限公司(B公司)和 有限公司(C公司), 有限公司(A公司)解散。
二、分立前 有限公司(A公司)的債務,由分立后的 有限公司(B公司)、 有限公司(C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注:A有限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同意公司編制的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四、同意將公司的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并依法進行移轉,同意分立新設的 有限公司(B公司)的注冊資本為
萬元人民幣,股東認繳出資情況如下:
股東 ,認繳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 %。
分立新設的 有限公司(C公司)的注冊資本為
萬元人民幣,股東認繳出資情況如下:
股東 ,認繳出資額 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 %。
五、解散的 有限公司(A公司)共有 家分公司,其中 分公司歸屬于 有限公司(B公司),其中 分公司歸屬于 有限公司C公司)。(或 有限公司(A公司)未設立分公司)
六、解散的 有限公司(A公司)持有其他有限公司的股權共 家,其中持有 有限公司的股權歸屬于 有限公司(B公司),其中持有 有限公司的股權歸屬于 有限公司(C公司)。(或
有限公司(A公司)未持有其他有限公司的股權)
七、同意公司分立公告期滿后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股東簽字、蓋章:
(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或出席會議股東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有限公司(A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